高速公路上正在快速行驶时,突然从天而降一根铁棒,直直冲着车辆前挡风玻璃飞来。这种场景,谁遇上不是胆战心惊。多亏这位驾驶员沉着冷静,才没有发生更大的事故。8月1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抛撒物引发的事故。飞来铁棒砸碎了挡风玻璃7月30日,驾驶人丁某驾驶小型轿车,在S2002太原二环高速公路路段行驶时,突然一根铁棒“从天而降”,车前挡风玻璃一声巨响,瞬间碎裂。丁某迅速稳定情绪,随即缓慢降速将车停于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高速六支队八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依托辖区视频卡口监控,按照时间段层层筛查、逐个甄别,最终锁定是由许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所载的废铁跌落所致。因许某未规范装载货物导致丁某车辆受损,民警判定许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丁某的经济损失。高速交警介绍,运煤、矿石、金属等车辆抛撒的物品和掉落的轮胎、零部件等质地较硬,易造成过往车辆爆胎、失控、侧翻。此外,向车窗外扔出的物品,与高速飞驰的汽车发生碰撞,极易将车窗玻璃撞碎,引发交通事故。而路面漂浮物如塑料袋、泡沫等物品,会遮挡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容易酿成交通事故。遇前方障碍物如何处置处理事故时,高速交警对丁先生沉着冷静的应对赞叹不已。遇到这种情况,驾车时注意力集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是最重要的。此外,要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遇到货车时,不要靠得太近,以免遇到撒落货物飞袭,与货车的跟车距离应至少保持在100米以上。如果不幸车辆被遮挡或被“袭击”,切记不要紧急停车或猛打方向,防止后方车辆追尾或车辆侧翻,应当第一时间打开双闪、从后视镜确定周边环境后,靠边停车,人员撤离、迅速报警。行车前做好检查法律早有规定飞来铁棒,抛撒物车辆驾驶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其实法律早已规定,上路前一定要做好检查,货物要捆牢扎实,不随意向车外抛撒,避免此类事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散落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如果因抛撒物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司乘人员要摒弃在高速公路上抛撒杂物的陋习,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山西晚报记者杨晶